境外工程承包项目工期管理的相关问题与风险分析

工期是建设项目中最重要的法律和管理内容之一,是建设项目参与者的优先事项。在建设项目中讨论“时间”时,我们通常会想到工期。但是,合同还包含许多其他与时间有关的具体规定和问题,例如,回复期限、相互通知期限、部分义务的履行期限等等。除此之外,境外工程承包项目中的CPM语言中的关键路径术语,自由工期和同期延误、干扰等内容方面,同样对工期管理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工期管理、变更与索赔、费用等多方面进行整合思考与分析,这样才能保证工期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作者:睿达博创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转载请说明出处)

工期是建设项目中最重要的法律和管理内容之一,是建设项目参与者的优先事项。在建设项目中讨论“时间”时,我们通常会想到工期。但是,合同还包含许多其他与时间有关的具体规定和问题,例如,回复期限、相互通知期限、部分义务的履行期限等等。

一、海外工程项目延误

延误可能是由雇主、承包商、工程师、第三方或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这可能会延长竣工时间。有时,只有部分工程(活动)被延误,不需要延长竣工时间,但可能导致干扰,即工作条件更加困难。

1、延误可能导致对雇主一方的损害,通常表现为:

(1)投资收益延迟(或公共利益);

(2)工程价格提高以及与贷款人相关的复杂性;

(3)导致现金流出现问题;

(4)雇主商誉受损。

2、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责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罚或责令其赔偿损失:

(1)合同罚款/误期损害赔偿费;

(2)损害赔偿;

(3)履约奖金损失;或

(4)承包商商誉损失。

如果有必要加快施工过程,加速施工将成为建设项目各参与方都有利的问题。

3、案例分析

两家欧洲公司的承包商,必须为来自同一国家的政府部门的雇主建设一条双车道公路。承包商辩解,由于雇主在征地和疏散方面行动迟缓,没有及时给予该现场占用权。另一方面,雇主争辩,承包商没有及时提交道路的最终设计,使雇主无法获得承包商需要占用的必要土地。法庭随后认为,如果承包商拖延竣工时间,其履约费用便会增加,这只是因为其费用中与时间相关的部分需要更多的时间。例如,承包商很可能有驻地办公室、通信和现场管理的间接费用。这些费用(直接与时间相关)代表纯粹的延误费用。除了纯粹与时间有关的延误费用外,承包商的履约费用可能会增加,原因如下:

(1)延误的工作本身以无效的方式完成;或者

(2)后续的相关工作可能不按顺序进行,或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开展,而不是按照计划连续地实施。因此,工效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承包商成本上升。虽然在适当的情况下,这些干扰成本可能是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可补偿因素,因为它们是由延误造成,但它们也可能是与延误无关的因素所造成。

为了收回其增加的费用,承包商仅表明工作比计划的竣工时间晚和承包商费用增加是远远不够的。承包商为了说明其对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赔偿权利,承包商必须证明,根据合同的规定,延误是可原谅的—即该延误是承包商不受合同约束的类型,而且延误也是可补偿的—即延误是承包商有权得到补偿的类型,而不仅仅是延长工作时间。在确定了其损害赔偿权利后,承包商必须证明由此造成的损害数额。简言之,可原谅的延误是指承包商可以免除责任的延误。作为一般规则,承包商可以免除因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和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延误的责任。

如果承包商能够证明他们并没有同时造成延误,且能够合理量化延误造成的损害,他们就有权获得赔偿。一旦承包商确定要求延长时间的个别延误是可原谅的,如果要求赔偿,也是可以赔偿的,有必要确定承包商是否单独拖延工作。如果承包商在任何情况下因其控制范围内的原因而延误,即同时出现不可原谅的延误,一般的规则是,给予承包商延长时间或额外补偿都是不公平的;除非承包商能将可原谅和(或)可补偿的延误部分与不可原谅和(或)不可补偿的延误部分区分开来。承包商有责任证明其要求赔偿的延误程度,此外,还有责任证明由于这种延误而造成的损害。为了确定项目是否被延误以及为了分摊延迟,在分析中,只有在项目的关键路径上的延误才是相关的,因为,根据定义,不在关键路径上的延误将不会推迟项目的竣工。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延迟交付场地占用的部分原因是雇主,并赔偿承包商索赔的部分费用。

二、海外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一份好合同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减少在建设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索赔和变更,同时认识到索赔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是最好的合同也需要方法来实现有效的索赔和变更管理。在这方面,除了有关变更和索赔管理的规定(例如FIDIC合同第13条和第20条的规定)外,控制竣工时间的措施也很重要。工期进度表是每个项目参与者为了成功管理项目而使用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在有些国家的项目中,承包商应准备一份适当编制的计划(工程师应验收),说明承包商计划开展工作的方式和顺序。该计划应更新,以记录实际进展和任何工期的延长。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计划就可以用作管理变更的工具,确定竣工时间的延长和应该补偿的时间。各方还应就保存的记录类型达成明确协议。关键路径法(CPM)的开发是为了减少与时间有关的争端,实现有效的时间管理。在实践中,合同可能包括承包商在提交(更新)计划时,在计划中标记关键路径的义务。在海外工程项目中,关键路径被定义为“项目网络图中从开始到结束的一系列活动,其持续时间的总和决定了整个项目的持续时间。”根据工作流逻辑,可能有多个关键路径。关键路径上任何活动的进度延误,在没有加速或重新排序的情况下,将导致整个项目持续时间延长,从而导致严重的延误。因此,关键路径法是通过跟踪直接影响项目竣工日期的任务的逻辑顺序来描述计划中关键活动的过程。它是一种确定项目关键路径的方法或管理技术。所产生的计划可以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来描述,这取决于计划中所表示工作的性质。

在很多海外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应提交一份计划(使用商业上可用的“关键路径法”项目计划软件),说明承包商计划实施工作的方式和顺序。这应该尽早在项目中完成。承包商和工程师/雇主代表都应有一份用于编制项目计划的软件包的副本。为了使计划适合用作分析和管理变更的工具,必须恰当地编制该计划,以便当变更发生时,它可以准确地预测该变更的影响。该计划应以电子形式提供给工程师/雇主代表,关键路径应由承包商确定。每个项目都有至少一条关键路径,其中包括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应在不断的监督下进行,以确保项目的及时完成。持续监测和评估关键路径以及延误和干扰的原因通常是管理变更和索赔(包括对成本的影响)的唯一方法。CPM允许更容易和更有效地协调项目中相互关联的活动。

三、海外工程项目浮动时间的归属问题

很多海外大型建设项目的综合时间表涵盖了大量相互关联、重叠和同时执行的活动。每个任务在开始和结束时都有时间限制。在竣工时间延误和延长的情况下,往往很难确定谁有权使用这一浮动时间(关键路径中未描述的竣工时间)。承包商通常为投标编制了一个时间表,他们为自己的利益分配浮动时间(采购材料、分包商、生产设备等),以减少他们这方面的完工风险。在很多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中处理浮动时间归属,其本质如下: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如果在雇主风险事件发生时,进度中仍有剩余的总浮动时间,则只有在雇主延误预计将受其影响竣工的关键路径上的总浮动时间降至负数时,才应批准竣工时间延长。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这一规则的充分性。例如,由于雇主对承包商造成的延误,承包商计划的浮动时间可能要减少,当雇主因逾期提交设计批准而延误承包商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里程碑延误,承包商出现违约。这意味着,如果雇主寻求合同处罚,几乎肯定会与良好的做法相冲突。

在建筑行业,延误索赔一直是雇主和承包商之间争论和纠纷的内容之一。在建筑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在确定时间延长和处理浮动时间归属时应用量化技术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这样,争端就不可避免了。目前,大多数设计和施工工程的规划是由计划专家在计算机上操作的功能强大的关键路径法(CPM)规划软件完成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雇主要求承包商用特定的CPM计划软件来准备他们的计划。CPM计划软件的主要优点是它能够将工作分解成多个详细的活动。每个活动都有特定的持续时间,并与一系列具有特定关系的活动(网络)相互关联,这些活动(网络)与构建逻辑和其他时间约束(关键日期、资源、工作时间等)相一致。CPM计划还使承包商能够识别关键路径并实时监控工程进度,从而能够在需要时准备计划更新。此外,承包商还可以更准确地预测成本支出,并通过计划中的资源分配和加载,在计划的时间和成本预算内完成项目。

用CPM技术编制的计划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它们是“动态的”。这仅意味着任何具有适当关键路径的计划都能够模拟“假设”场景。例如,如果在施工期间发生延误,并且延误了特定的活动,那么可以将这种延误嵌入到计划中。对项目完成日期的潜在影响可以通过使用特定的延误分析技术来模拟(例如,按计划受到的影响,时间影响分析)。这样就有可能以一种前瞻性的方式预测这种延误对项目完成日期的影响,从而使工程师能够有效地确定任何时间延长。因此,CPM规划软件是一种“动态”工具,能够证明延误对完成日期的影响。

四、1999版FIDIC红皮书和黄皮书与时间延长相关的规定

当FIDIC合同使用者很好地理解和应用CPM规划软件语言的标准化关键路径术语时,这些合同形式下提供的时间延长机制实际上是清晰和可理解的。的确,第8.4款没有提及任何“关键路径”或“浮动时间”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评估和确定FIDIC合同条件下的延误索赔时可以忽略这些内容。“关键路径”和“浮动时间”有时被工程师和其他人使用,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两个术语在CPM计划软件语言中的真正含义。然而,它在CPM算法规划语言中的正确定义和理解对FIDIC从业者非常有用,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预测或解决许多延误索赔问题上的争议。

乍一看,FIDIC红皮书和黄皮书似乎没有规定实际提出、评估和确定时间延长的方式。通过交叉参考FIDIC红皮书和黄皮书中合同通用条件(“GCC”)的相关子条款8.2、8.3、8.4和10.1(以及CPM规划软件语言的关键路径机制的含义),可以确定适当的时间延长量化方法,并明确解决浮动时间归属问题。目的是给出一些实际的指导,关于如何实际评估和适当量化时间延长,并根据第8.4款解决浮动时间归属问题。GCC第10.1款的规定是明确的。如果承包商“认为”工程“已经完成,可以接收”,他可以随时申请接收证书。承包商有完全的自由确定工程是否已按第10.1款的要求完成。如果是这种情况,并且工程师确认工程实际上已按第10.1款的要求完成,则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雇主应接收工程。

第8.2款明确规定,承包商可在“竣工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完成工程,即在合同竣工日期前的任何日期完成工程。正如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竣工日期前真正实现实际竣工日期一样,他在其计划中也有完全的自由,可以计划在合同竣工日期前在计划竣工日期实现第10.1款的目的。根据第8.3款规定,承包商也有预警义务。如果他们认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或情况”可能对工程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延误或增加合同价格,则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第8.3款未规定是否应根据基于本款编制的计划证明“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导致的“工程实施延误”。事实上,第8.3款并未要求承包商在其计划中编制关键路径(即使编制关键路径是明智的)。表明没有CPM关系的工作活动的甘特图进度满足第8.3(a)、(b)和(c)款的要求,即显示“承包商计划实施工程的顺序”。换句话说,除非在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承包商没有义务通过使用CPM规划软件来显示活动之间的CPM相互联系。当然,所有的承包商都寻求通过建立和显示活动之间的联系、相关的约束和项目中的关键路径来获利。任何计划更新通常需要CPM关键路径分析,可以通过使用CPM规划软件进行。因此,通过提供明确的关键路径,证明其计划或更新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并符合合同的规定,也符合承包商的最大利益。

在第8.3款中,实际上并没有就工程实施延误的量化方式给出指导。这可能是因为承包商的通知是在预期“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发生与否)的情况下发出的。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应对该未来事件对工程实施的时间和成本影响作出估算。第8.4款明确规定,每当承包商在其计划(即为了按照第10.1款的规定进行接收)中预测某一单位工程/区段的任何计划竣工日期延误(即使由于计划竣工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之间存在最终浮动时间,这种延误的影响不会导致计划竣工日期超过合同竣工日期)时,承包商有权延长竣工时间。

因此,第8.4款要求承包商证明雇主的风险事件(使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时间)与其对计划竣工日期的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以某种方式在雇主风险事件的发生与其对“按计划”项目竣工的影响之间建立“技术”相关性。事实上,承包商仅仅证明雇主的风险事件和损害(即计划竣工日期上的延误)的存在是不足以要求延长时间的。根据第8.4款的规定,承包商必须进一步证明因果关系(“如果并在一定程度上,按第10.1款的目的竣工是由于或将由于以下任何原因而延迟”……),即建立并证明原因与损害之间的联系(即:延误“按计划”竣工或计划竣工日期)。使用CPM延误技术可以最好地证明事件及其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基于CPM计划是一个将活动持续时间与活动关系结合起来的数学模型。如果活动之间的关系是准确的、良好的相互连接和动态响应,那么CPM计划就成为一个“动态计划”。然后,可以在CPM计划的特定活动排序中“添加”延误,并评估和预测此类添加对计划竣工日期的影响,即根据8.4款合理预测由此产生的时间延长。通过使用不同的延误分析技术(如影响计划法、时间影响分析、实际计划拆解法),可以前瞻性或回顾性地进行这种模拟。因此,首先理解CPM语言中关键路径术语的基础知识是很重要的。

除此之外,境外工程承包项目中的CPM语言中的关键路径术语,自由工期和同期延误、干扰等内容方面,同样对工期管理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工期管理、变更与索赔、费用等多方面进行整合思考与分析,这样才能保证工期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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